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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出租屋,在加强刚性管理的同时,要努力完善软性服务,做到"刚柔并济"、"以人为本"。
一是旅业式管理。就是将出租屋作为个体旅馆进行管理,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公安部门定期上门检查督促出租屋主落实登记措施,对不履行登记手续的出租屋主进行处罚,从而由以往的被动控制型管理向主动服务型转变,由以往的单向强制向双向沟通转变。
二是免费中介服务。具体做法是:
1、租屋公示。先由出租屋管理员通过平时上门摸查,与出租屋主电话联系等掌握出租屋的情况,将辖区要出租的房屋详细资料在办证点登记备案,然后按出租屋主的要求,采取"上墙"公示宣传栏对外公布出租房的面积、租金标准等办法,让承租人在社区办证点就能详细知道所需租房的情况,做到既公开又透明。
2、租赁登记。当承租人员到办证点寻求房屋租赁时,办证点窗口出租屋管理员按"交换册"项目,登记其合法身份证资料。
3、租赁协商。由办证点窗口出租屋管理员接带承租人与出租屋主联系看房工作,协商租赁的条件。
4、租赁签订。由出租屋主与外来承租人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入屋居住后,出租屋管理员监督其必须签订《出租屋治安责任书》一式三份(出租屋主一份、承租人1份、办证点1份),同时督促承租人办理计生证、暂住证等手续。
5、终止租赁。在终止合同(停租)时,由出租屋主向办证点报告,出租屋管理员及时做好注销工作,并由办证点重新公布出租房的相关资料。
三是建立和落实出租屋管理"交换册"制度。
针对有些屋主不愿意通过办证点来出租私人房屋的情况,为加强对非户籍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及时掌握信息情况,要在出租屋管理过程中建立"交换册"制度。具体做法:
1、建立交换册本。每栋出租屋(小区每套出租房)建立两本交换册(A、B册),A册由出租屋主保管,B册由该辖区出租屋管理员所在班管理。
2、落实交换制度。每周由出租屋主带A册到该辖区出租屋管理员所在班核对资料,对不能及时登记资料的,由出租屋管理员跟踪做好登记工作。同时出租屋管理员要带B册上出租屋核对资料,督促承租人员及时办理计生证、暂住证。(白云区棠景街道办事处
赖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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