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词典注解可知,“暂行条例”意指为“短时间之内实行的法令规章”。防暑降温这一毫无约束力的“暂行条例”却已“暂行”了47年,可谓名不副实——斗转星移,47年几乎半个世纪,不短暂吧?人们不禁要问一句:“暂行”何以几乎变成了“永行”?
有对比才有差别。新闻说,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办公室人员穿西装上班,为此,国务院不止一次发文要求温度不得低于26℃。可见空调温度之低,连国务院都看不下去了。办公有冷气,出行也少不了的,否则公车耗费也不会那么高。新闻还说,坐在办公室里的企业领导和高级职员一边吹着冷风,一边乐滋滋拿着高温防暑费。很显然,公务员和企业领导、高级职员的防暑降温单位都已给解决,不需要法律保护了。
俗话说,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引申一下,吹空调的自然不知道晒太阳的热。或许这正是防暑降温条例暂行了47年的原因之一。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志远表示,由于高温立法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卫生等多个部门,正是由于这种谁都能管,谁都管不全的现状造成了高温立法一直难于出炉的局面。接着,我们又听到了熟悉的说法:如果能有一家部门能牵头来管此事,相信相关的法规应可尽早出台。谁都能管,谁都不管,类似现象多矣。为什么谁都能管,谁都不管?探究根源不外乎以下两点。
一是不愿意管,因为这些部门的领导以及工作人员不需要在高温下办公,又不具备杜甫那种“安得广厦千万间”的人间情怀。如果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卫生等部门的大小领导,和那些建筑工人一样到骄阳下广场办公,挥汗如雨一样的干上一个月,你试试?二是不作为,而纳税人却奈何不了。试想,要是这些领导必须为民众的生命和健康负责,否则就得和他们的外国同行一样辞职让贤,或者在换届选举中被无情抛弃,我不相信他们还有胆量这样互相扯皮。
有人说,除了雷锋这样的少部分人之外,人人都是利己动物,人类一切行动的目的都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既然立法者或者管理立法者的防暑降温问题解决了,而别人在滚滚热浪中的工作体验,他又体会不到,那么,自然就没有动力去管别人的死活,防暑降温条例自然也就暂行到底了。与此相同的还有住房问题,为什么人神共怒的高房价降不下来?地方官员一再声称房价变化是遵循市场规律。其实,想想要是大小领导也没房子住,他还会气定神闲地大谈房价与市场规律的关系吗?
与自身利益相关才有动力去管。关于收费的政策规定接二连三出台,正是这个原因。因为既得利益者会因自身利益得到保证而忽视公共利益的实现,所以才需要外界监督。防暑降温条例暂行47年,《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暂行27年,都是外界监督失效的恶果。眼下,公众的主体意识开始张扬,尤其是法律观念深入人心,所以,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发扬一下友爱精神,抽空检查一下:还有多少与时代脱节、难以保障民众利益的XX暂行条例需要废止,需要重新立法。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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