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岳散人:不必指责老教授花十万元葬狗

news.dayoo.com 2007年07月24日 09:38 来源: 南方都市报
  虚拟@现实 之五岳散人专栏

  一条狗之死,牵动了无数的思维,并激起了大量的口水。

  事情是这样:成都某年逾八十的老教授为殓葬自己在三个月前捡到的一只流浪狗,花了十万元巨款。此事披露后,在网络上出现了一支傻子大军进行声讨之。从目前的留言看,把这位教授打造成现代昏聩无知、暴殄天物的典型应该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声讨的主要意思如下:现在还有那么多人没有学上、没有饭吃,这个老家伙怎么能给狗办这么豪华葬礼?居然横幅还是“人狗情未了”——是何言哉?按照遗传基因以及物种分类来说,这也太过分了。

  当然,这种说法是比较容易驳斥的。比如说这些能在网络上吐口水的人,既然能上网发表其宏论,想必平日里多少有些闲钱,也吃得上几许肉类。要知道,同样的逻辑也完全可以推论到他们脑袋上来:怎么没见你少吃个鸡腿,而把该鸡腿航空快递到埃塞俄比亚的儿童手里去?而且就某些人的说法来看,人类养宠物本身就是罪大恶极之事,应该全是去养肉用家畜才是王道嘛。但这未必是正本清源之道。用对方的逻辑反对对方,即使让他无话可说,到下次出现同一事件的时候,他还是会冒同样的傻气。为了防止继续冒傻气,有必要把这里面的道理说得更深入一点。

  先说说为什么人会养宠物。人之所以养这些东西,是因为它们有审美价值,能在某种程度上抚慰人的心灵。要是人类一直都是在饲养可以直接下锅的东西,就等于说人类没有心灵上的要求,最终可能我们是最优秀的农夫或者饲养员,却出不了齐白石、塞尚。而心灵上的要求与安慰是无价的,所以至少从审美的角度说,老教授并没有可以指责之处。

  从实际情况来说,依然没有可以指责之处。我们知道,一个人能否自由处置自己的财产,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正常的基础条件之一。说白了吧,只要不是买炸弹去炸商场,你对财产的处置就应该是没人能干涉的。

  这么多人在这上面浪费口水,只能说明好多人还没有明白这个道理,即别人的生活方式以及财产处理方式,只要不伤害到社会及他人,就与你没有关系。道德感太过于充盈了,其实不是什么好现象。何况这种道德感的来源,未必像这些浪费口水的人所想象的那么正当,而很有可能是多年缺乏私人财产保护所造成的先天性智商不足。

  但即使如此,此种行为还是与大众的行为方式有差异。那么,是不是我们就不能评论这种行为了?倒也不是这样。这是一个顺序问题。就目前的法律来说,虽然《物权法》已经出台,但从最基本的层面来说,私人财产还没有得到最根本的保障。在没有得到真正保障之前讨论财产使用的社会道德问题,其实是在讨论一个伪问题。这种基本就是陈胜吴广对于公平的讨论,“吾为汝均之”的现代简写版。

  所以,真想评论这种行为是否符合社会的行为准则,必须要等到这个社会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私人财产保障制度以后。这个顺序是不能颠倒的。按照这个顺序来进行讨论,就是正常的社会,不按照这个顺序讨论而直接就说到道德高度与社会责任,不但讨论的是个伪问题,后果也只能是挑起对于财富的憎恨与随之而来的愚蠢。这种对于财富的憎恨与愚蠢,我们这里已经不少了,不用再加上一点。 (作者系知名网友)

(编辑: 枕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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