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财政年度港府的财政状况,可以用‘富得流油’四字加以形容,因为预算案估计盈余为56亿元,但以现时情况估计,本财政年度实际盈余可能超过300亿元,较预算案估计超出约250亿元,那可是大大的超额了。社会上因而响起一片还富于民的声音。一般认为,政府至少应将额外盈余的半数,即120至130亿元,用于还富,但如何还法,仍有许多不同意见,也有一些争论。
立法会日前以四十票赞成、九票弃权及两票反对通过一项动议,促请政府还富于民。笔者认为,此动议确实反映了民间的诉求,政府应抓紧时间研究还富于民的方式,并在2007/08财政年度预算案中公布。
还富于民的渠道很多,以下是一些准则:
其一,豁免差饷两个季度。这一方式的最大意义就是全民共享繁荣成果。差饷是所有市民都要交纳的税项,连公屋居民也不例外。豁免差饷,从还富于民的角度说,涵盖面最为广泛,意义也比较大,政府更方便推行,不用邮寄通知书,也无须入帐。事实上,政府过去施行过几次,效果不差,民间的反应也较佳,这次不妨‘照办煮碗’。
其二,增加免税额。这一方式也是受益人数众多,即所有打工族均获实际利益。此方式有一特色,即让更多低收入人士逃出税网。例如,有立法会议员建议,将入息税免税额回复至2002/03年度水平,对此,政府应予考虑。
其三,降低薪俸税率及扩阔税阶。这也是应作适当考量的项目,即使已增加免税额,对税率及税阶仍可稍作调整。这类措施,对高收入人士是九牛一毛,对低收入的纳税人则不无小补。
其四,不宜降低标准税率。这一税率,实际上专为‘打工皇帝’类别的少数人而设。对年入息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人而言,标准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就是几万元或几十万元,但仍只是‘小数目’。政府若以此用于扶贫,就可以多办几件实事。再说,‘打工皇帝’忙得很,多交一点点税,尽一点社会责任,也是好事。笔者没见过有‘打工皇帝’亲自公开露面要求降低标准税率的,可见他们愿意尽交税义务及社会责任。
其五,不可降低利得税。利得税的特点就是:赚钱才要交税。赚了钱,倘不交税或少交税,于公是不合法、不尽责,于私是不道德、不仗义。从所赚的钱中拿出一部分(只是一小部分)交纳利得税,其意义同样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两年香港经济好景,不少公司(特别是大公司)都赚多了钱,若调降利得税率,反而让它们少交税,从人情或道义上都是说不过去的。
其六,不能取消印花税。近期,证券界‘取消印花税’的呼声甚嚣尘上,政府则颇见耐心,至今未表态。不表态其实也是一种表态,那就是慎重,不为所动。本港股市去年十分畅旺,恒指升了5000点,外汇基金赚了1037亿元,其中主要就是拜股市‘升完又升’之赐。试想,连散户都有‘鲍翅捞饭’可食,金管局有一班金融专家操盘,外汇基金自然创好成绩,政府财政储备分帐289亿元,唐财爷、任总、‘肥亨’等一众财金官员,个个眉开眼笑。看2006年股市的表现和业绩,说明印花税绝不是阻碍股市兴旺的因素。印花税不会也不可能左右股市的荣辱兴衰,说一句不中听的话:股市已见泡沫,为适度遏抑炒风,印花税率恐怕要稍作提高才好。
其七,调降燃油税,但不应降低烟酒税。浅见以为,略降燃油税应可考虑,因为燃油是生活、运输及部分工商业的必需品,但减烟税、酒税则不在考虑之列,理由很明显,烟酒均非生活或生产所必需。进一步说,现时大力禁烟,连禁烟办高层都主张‘寓禁于征’,惟有加烟税才是禁烟的良策。酒类也属‘可有可无’之物,尤其是贵价酒,更是有钱人的享受,他们会在乎那一点点税吗?所以,烟税酒税宜加不宜减。
其八,香港政府的理财当然必须遵循《基本法》第107条所规定的‘量入为出’原则。既然2006/07财政年度有大约250亿元的额外盈余,2007/08财政年度还富于民,出它100亿至150亿元,相信也是合理合法之事。
其九,政府财政堪称相当稳健,不宜以‘税基狭窄’、‘要准备应付两次金融风暴’等理由,奉行过于保守的守财奴哲学。现时香港已有3000多亿元的财政储备,相当于政府每年开支约2000亿元的1.5倍。如果再加一万亿元的外汇储备,则相当于政府四至五年(已考虑开支会增加的因素)的开支。政府理应还富于民,其结果也有增加消费、刺激经济之功,更能让市民分享繁荣成果,何乐而不为?
(编辑: 枕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