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公路收费是笔糊涂账?

news.dayoo.com 2007年07月27日 16:13 来源: 新华网

  “我现在最关心的是,这项北京市地方立法能否对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和经营性收费公路做出明确严格的界定。”北京市人大代表李淑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不能让老百姓交的钱成为一笔糊涂账。李淑媛说的北京市地方立法,是指正在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进行第二次审议的《北京市公路条例(草案修改稿)》,其中规定,收费公路收费期满应按规定拆除收费设施停止收费,并由市政府向社会公告。(7月26日《中国青年报》)

  据了解,目前我国公路建设的投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政府利用贷款或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叫政府收费还贷路;另一种是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叫经营性公路。根据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老百姓感觉公路收费是笔糊涂账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收费公路性质的糊涂,不知道哪些公路是政府收费还贷路,哪些是经营性公路。二是收费公路收费糊涂,不知道收费公路每年收了多少费,收取的过路费又到底是怎么处置的。

  政府收费还贷路和经营性公路由于性质不同,还贷年限就大有差别。因此,不少公路尽管开始是政府收费还贷路,但运营一段时间之后,性质就发生了改变,“变身”成了经营性公路。去年年底,北京市人大代表赵仑对北京市9条收费公路逐一进行了实地考察后发现,“在这些收费公路中,绝大部分公路的性质,都曾经历过由‘政府还贷路’到‘经营性公路’的转变。”北京是这样,其它地方的收费公路又是什么样的情况呢?到底有多少“政府还贷路”暗渡陈仓变身成了“经营性公路”,老百姓不清楚,是个糊涂账。

  前不久,曾有律师向交通部和审计署发出公开建议:建议交通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公路收费的价格听证制度,建议审计部门对全国收费公路定时审计,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定期公布审计结果。这样的建议,应该说是个很有建设性的建议,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采纳,早日让收费公路这个“糊涂账”变成“明白账”。(徐经胜)

  
 

(编辑: 羽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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