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取消农业税,到调减利息税,可看出政府正改变“闻税则喜”的偏好;如果能制度化地给税负总量戴上一顶“帽子”,那么从政府官员到财税专家“闻税则喜”的偏好最终止于利息税的调减,应该不是什么奢望。
尽管近几年来中央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一直远高于经济的增长速度;但各路财税专家仍不断提议开征新税种,所据的增加国库、调节经济、公平分配、促进环保等也都理直气壮。连一“出生”就饱受非议的利息税,经过8年时间证明除增加税收外,当初所谓抑制储蓄、刺激消费、调节收入等目标都基本落空,还是有不少专家学者义正辞严地“力挺”到底。
利息税最终没有停征,只是税率大幅调减至象征性的5%,或许就有这些财税专家的“功劳”。不过,一个占全国税收收入不到1.2%的税种,“生命力”如此顽强,又未必完全是专家学者的“功劳”。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倪润峰在联署“取消利息税”提案时,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国家的很多税费,只要开征了就不会取消。”希望这一次能够改变。
“死撑”利息税的财税专家总爱引用一个数据:银行储蓄的人群构成特点是80%的储蓄被20%的人所拥有。因此利息税“对富人的收入起了一定的调节作用”。倪润峰委员追问这一数据的根据,听说是按城市和农村人口比例换算出来的,不禁怒斥:“这简直是胡说八道嘛。”其实,就算假定这一数据真实可信,利息税作为一个小税种,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也实在有限;而且因企业存款免征利息税,富人更有能力避税,利息税“劫贫济富”的可能性反而更高。可是,正是这类毫无根据似是而非的论据,不断地、反复地出现在一些财税专家的访谈中文章里。国税总局的一位负责人甚至连论据都免了,直言利息税这个制度能够坚持实行下来不容易,“自然不能轻易取消”。(《羊城晚报》3月17日)
中国的消费率持续偏低,原因在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中低收入者越穷越不敢花钱,越要存钱,以应对养老、教育、医疗、住房的不时之需。在人们投资渠道少、投资能力弱的情况下,征收利息税不但不能刺激消费,反而使“银行水浸”、“内需瘸腿”的宏观经济更加失衡,停减利息税应是顺理成章、从善如流之举。
事实早已证明,当初开征利息税的目的大都未能实现,一些财税专家不得不承认,却又认为“利息税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那只能说明我国的利息税制还不完善、相应的制度建设还不成熟、相关的配套措施还不到位”,因此“利息税不能取消,只能改革与完善”,“适当调低税率、实行累进税率、建立利息税征收与通货膨胀率挂钩制度、对低保人员给予税收优惠”。其实,这种观点实际上已承认当初开征利息税并未具备基本条件。以国外经验来看,基本条件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个人所得综合税制,把个人各种收入综合计算征税;但现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按个人所得来源分为若干类别,确定不同的税率(利息税为20%)。二是同时实行存款实名制,防止存款数额大的储户用化名分散在多个金融机构存款来逃税。不具备条件就“征你没商量”,才会有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南辕北辙的结果。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在探究税收高速增长的原因时,曾精辟地指出:“当下我国的实际情况,是税收项目的出台和税率的确定,基本由政府决定。这样,闻税则喜的政府偏好,加上善于论证加税必要性的专家系统,珠联璧合,就足以推高税量、增加税种了。”他因此建议:“要由纳税人及其代表机构来决定最高税负量,然后在税收总量的限度内,开放税收专家意见之间的竞争。建议增加任何一种税吗?先问总税量还有没有‘额度’。如果没了,那就先回答,你建议哪一项现存的税收取消或减少?”
从取消农业税,到调减利息税,可看出政府正改变“闻税则喜”的偏好;如果能制度化地给税负总量戴上一顶“帽子”,那么从政府官员到财税专家“闻税则喜”的偏好最终止于利息税的调减,应该不是什么奢望。
(编辑: 枕戈 )





